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工作作出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重要意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有关推荐学校要在高校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重要性和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省政府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凡志愿参加“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培养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免试推荐获得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带薪学习、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学习合格毕业后获学位、学历双证等优惠政策。各有关高校要把这项工作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结合起来;把物质鼓励与政治引导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主旋律。为了使农村学校得到更多支持,“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扩大了推荐学生所学专业范围,包括农村学校紧缺的音、体、美、生物、地理等专业;改进了培养方式,学生前三年在农村中学任教,第四年在高校学习,第五年边工作、边学习,学生有更多时间在农村学校任教。各地各校要以积极的态度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激励大学生服务农村教育。
三、精心组织,确保计划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农村学校、推荐学校、培养学校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培养计划顺利实施。推荐学校要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培养学校要按按照要求通过复试(含面试)方式确定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入学资格,做好获入学资格的考生参加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经省高招办签署意见后确认接收;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对照政策,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摸底,确定培养需求计划及接受学生的县和农村学校名单;培养学校要创新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接受学生的县及农村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认真履行协议,保证学生工资及享受在职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学生应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自觉接受培养学校和农村任职学校的管理,在学习工作中增长知识,经受锻炼,为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请各设区市抓紧部署,将培养需求计划、接受学生的县及农村学校名单于 11月15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报我厅。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韩丽萍
联系电话:0791-6281060、传真0791-6219536
E: shifc@jxedu.gov.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