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推进整改,遏制重大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一),同时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各校要站在对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和构建平安和谐江西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普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学校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这次普查整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省教育厅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厅直属单位和省属高校火灾隐患实施普查整治,并对本地教育系统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部门主管和直属单位、学校火灾隐患实施普查整治,并对本地教育系统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高校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校的普查整治工作。
这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涵盖面广、业务性强。各高校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对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人员要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普查整治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全面普查,认真整改
为了确保普查整治的成效,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普查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明确各自开展普查整治责任。各单位负责普查的专门机构与责任人员之间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普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开展自查,消除火灾隐患。要把普查整治工作迅速布置到每个单位,要求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制作并填写《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各校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要心中有数,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三是要摸清底数、查明情况。要摸清校内各单位的底数,登记造册,逐个排查,依次过筛,不留死角,尤其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详细填表登记,将火灾隐患及时抄告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采取法律措施,把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四是加强督查,保证实效。各地、各校要制定督查制度,落实督查责任,认真组织对隐患普查整治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隐患隐瞒不报、或由于工作不认真未发现隐患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防止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四、加强管理,开展教育
目前,冬季来临,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地、各校要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同时,针对冬季防火特点,切实加强学校防火工作。一是坚持校园巡逻和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宿舍要落实24小时值班。二是配齐校园内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品的管理,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用完即刻清理现场。学校实验室要有通气排毒条件。四是严格校内用电、用气管理,规范学生宿舍、幼儿园寝室用电,防止因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五是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严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在校园内随便乱烧废纸、旧书、树叶和其它易燃物品,学生宿舍、幼儿园寝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油灯、液化气灶、电炉、热得快等物品。同时,各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要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聘请消防专家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技能培训,组织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竞赛。
各设区市教育局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请及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社政处;省属各高校接本通知后,立即与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2007年元月底完成普查工作。各校要及时向教育厅社政处上报工作方案,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07年2月15日前上报书面总结报告。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校的防火工作开展督查。
江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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