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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社会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诈骗活动的公告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6-09-06 00:00:00
业务部门:稿源:江西教育厅    



关于防止社会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诈骗活动的公告

各位考生和家长:

近期,我们发现社会上不少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冒充或假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领导的名义,以可以为考生办理录取高校为诱饵,在社会上招摇撞骗,大肆骗取考生家长的钱财,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严重扰乱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招录取工作秩序。为此,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的指示,为切实维护我省高招录取工作的信誉,确保我省今年高招录取工作全面、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第一、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招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高招录取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社会反映良好。

第二、我省今年的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严格带头执行高招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没有批示录取一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三、请全体考生和家长,千万不要轻信或听信社会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的巧言令色,骗取不义之财。如发现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名义从事招生中介活动、索要钱财的,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

第四、我省今年通过“江西教育网”和“江西高招信息网”权威发布普通高招录取投档和缺额院校计划以及考生的录取信息,请考生和家长通过正常的渠道查询或获知自己的有关信息,千万不能道听途说或以讹传讹,以免上当受骗。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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