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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6-12-1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

赣教师字〔2006〕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教师问题是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建设一支素质优良、配置合理、富有活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对巩固和普及农村九 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最近,省政府领导对做好2007年的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别强调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调查研究。为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按照厅领导批示,决定组织开展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农村教师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学历达标、职称结构、生师比、代课人员数、在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数,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分别统计。

(二)农村教师待遇情况,包括工资发放、津贴、住房、就医、保险、养老、各种摊派等情况;农村教师与城市教师待遇上存在的差距。

(三)农村教师管理情况,包括“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落实、教师编制配备、聘用、流动调配、职称评聘情况。

(四)农村教师培养情况,包括是否实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对农村教师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使用;师范院校的生源质量情况、中等师范学校撤并对农村教师的影响。

(五)农村教师培训情况,包括培训经费投入、培训方式、培训效果,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六)农村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包括农村教师师德师风状况、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二、调研安排

调研分四个组:

第一组:师范处、治乱办,调研赣州、吉安、萍乡地区,师范处牵头。

第一组:人事处、教研室,调研上饶、鹰潭、景德镇地区,人事处牵头。

第三组:研究室、电教馆,调研南昌、抚州地区,研究室牵头。

第四组:教科所、督导室,调研宜春、九江、新余地区,教科所牵头。

各调研组具体下去的时间及交通工具由牵头处室协调确定。

三、调研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厅有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此次调研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有关处室要指派责任心强、工作得力的同志参加调研。12月15日前将参加调研的人员名单报有关牵头处室。各牵头处室要认真组织好调研,选派处级干部带队。

调研可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解剖典型、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调研报告要围绕调研主要内容,有事实、有分析,要围绕当前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请各调研组12月28日前将调研报告送师范教育处汇总上报。

联系人:熊礼淼

联系电话:0791-6219536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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