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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南昌实验中学等36所学校为"江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1-2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命名南昌实验中学等36所学校为"江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决定

赣教体艺字〔2007〕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第13号令《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江西省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大力促进艺术教育资源的优化,深化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努力构建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水平相适应,具有时代特征、江西特色的中小学艺术教育体系。经我厅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地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6]9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2006年12月中旬,我厅组织有关专家赴各地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决定对南昌市实验中学等36所学校(名单附后)命名为我省第一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希望被命名学校积极发挥在当地学校艺术教育示范性作用,影响和带动所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同时希望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继续抓好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发挥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辐射功能,推动全省学校艺术教育不断发展。

附件:江西省第一批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校名单

二○○七年元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省第一批艺术教育示范中小学校名单

南昌市: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南昌市东湖区育新学校、南昌市西湖区铁路第一小学

九江市:九江市浔阳区浔东小学、九江学院浔阳附属中学

景德镇市:景德镇市文艺小学、景德镇市七中、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二小学

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二中、萍乡市第二中学、萍乡市安源区城区小学

新余市:新余市长青小学、新余市逸夫小学、新余市渝水区第一小学

鹰潭市:贵溪市冶炼厂小学、余江县第一小学

赣州市:赣州市文清路小学、赣州市厚德路小学、信丰县第二中学

宜春市:宜春实验中学、靖安县中心小学、上高县实验小学、铜鼓县第一小学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小学、上饶县中学、上饶市五小、玉山县瑾山小学

吉安市:万安县第二中学、吉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吉安市第一中学

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二小、抚州市临川区第二中学、广昌县实验小学、崇仁县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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