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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八、九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2-0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全省第七、八、九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06]15号)文件精神,定于2007年3—4月在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举办全省第七、八、九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为尚未参加省级培训的农村初中正职校长。每期名额分配:赣州市、上饶市各15人,南昌市、九江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各8人,景德镇市、萍乡市、鹰潭市、新余市各3人,共计82人。


  二、培训时间:


  第七期: 2006年3月11日 3月30日 3月11日 全天报到。


  第八期: 2006年4月8日 4月27日 4月8日 全天报到。


  第九期: 2006年4月8日 4月27日 4月8日 全天报到。


  三、培训地点:


  第七期:江西教育学院(南昌市学院路158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至外贸学校站下车,或从汽车站(长运)乘220路公交车至省第二人民医院站下车。


  第八期:南昌新地酒店(南昌市北京东路242号,省检察院隔壁)。从市内乘7路、24路、208路、220路等公交车至“南大南院站”。


  第九期:江西教育学院(南昌市学院路158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至外贸学校站下车,或从汽车站(长运)乘220路公交车至省第二人民医院站下车。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含时事政策、教育法规、校长修养、管理科学、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等板块。主要专题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新修订《义务教育法》解读、校园文化建设与特色学校创建、和谐社会与教育均衡发展、校长办学理念与职业修养、校本培训与教师队伍建设、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农村初中管理规范化建设等。


  2、培训形式:专题教学、参观调研、研讨交流、编制学校发展规划等。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由省教育厅给予补助。学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核销。不组织集体出省考察。


  六、考核与发证:学员考核由考勤、听课及读书笔记、研讨交流、所拟“学校发展规划”等部分组成,结合个人小结、班级评议、班主任评议,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形成考核结论。考核情况通报学员所在设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七、其他:


  1、学员报到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寸)2张。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选派参加各期培训班的学员名单(附件一)分别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统一报我厅师范教育处,并请参训学员将《江西省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二)邮寄或传真至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办法:


  电话:0791-8309740,8309843(均可传真)


  电子邮件: jxgxzx@sohu.com


  邮编:330029


  联系人:张劲松、申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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