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07〕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2007年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并获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享受有关中考优惠政策加分的体育竞赛项目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省教育厅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04年—2007年)
1、江西省中学生田径比赛。
2、江西省中学生软式排球比赛“永林杯”。
3、江西生中学生排球比赛。
4、中国中学生足球联赛(江西)赛区比赛。
5、江西省中学生篮球比赛。
二、省教育厅与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体育竞赛项目(2004年—2007年)
1、全省少年田径比赛
2、全省少年游泳比赛(9岁以上组)
3、省青少年举重比赛
4、全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比赛
5、全省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
6、全省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
7、省武术套路锦标赛
8、全省青少年跆拳道比赛
9、全省体传校乒乓球比赛
10、全省体传校田径比赛
11、全省体传校篮球比赛
12、全省体传校举重比赛
13、全省中学生足球联赛(初中)
14、全省体传校棋类比赛
15、全省少年儿童网球比赛
(享受上述项目优惠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运动成绩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原件)
二○○七年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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