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艺函[2007]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深化艺术教育课程改革,提高音乐、美术学科教学质量, 根据教育部体卫艺司《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6月上旬举办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并选送优秀课例参加第五届全国中小学音乐、美术课评选活动。现将《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细则》(以下简称《活动细则》)下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活动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发动,切实做好预选赛、全省赛和组织教师观摩工作,为广大教师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进一步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艺术教师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此次活动委托省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和省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
附件:
1、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活动细则2、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评选报名登记表3、江西省第五届中小学音乐、美术优质课观摩人员登记表
江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