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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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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

为解决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城乡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7年4月10日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赣编办发[2007]5号)。

该文针对目前中小学编制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彻底解决好我省存在的大班额问题。要求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必须将学生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和50人以下,普通高中必须在2008年秋季开学时将学生班额控制在55人以下,对中心小学以下的教学点,实行按班额配备编制,确保每个班有1.5名教师编制。

二是强化县级政府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上的职能,利用核编定岗统筹区域内城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各地在测算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时要充分考虑近年来寄宿制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小学学制五年改六年并增设了英语、信息技术、活动类课程的需要,充分考虑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高中教育快速发展等增编因素。

三是明确各级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的职责,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形成相互制约的编制核定与管理的有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在6月底前,结合本地基础教育实际,测算出本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报设区市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各设区市于7月底前报省编办、教育厅、财政厅审批。该文的下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基础教育的关心与重视,对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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