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
适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新形势需要,为充分发挥教学评估的促建、促改作用,省教育厅在广泛征求专家及广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现将该评估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实施。
今年下半年,省教育厅将开展全省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请各校按照印发的评估指标体系做好自评。各校自评情况于7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社政处。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江西省教育厅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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