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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4-1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为确保教育“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全面实现江西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依据《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制定 2007年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目标任务,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优化普法依法治理的内容、形式、载体、机制和效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和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江西崛起新跨越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

2、紧扣普法主题,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法律六进”活动。

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点

1.始终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广泛宣传宪法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体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结合实际,2007年在全省教育系统重点宣传普及“九法”,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保密法、档案法、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物权法。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充分利用《江西省2007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竞赛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九法”的学习宣传。

3.加强对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及时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今年要重点围绕《物权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审议、颁布和实施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为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4.加强和谐创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有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关乎民生、公平正义和服务江西崛起、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特别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正确理解社会公平问题,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扣“一学三讲”这一主题,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西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6.善于把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与提高法律素质、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结合起来,借助有效载体,抓好示范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真正将“法律六进”活动办成实际效果明显、干部职工满意、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年内,要有重点地抓好“法律六进”各个方面工作的试点和典型的培育、总结、推广工作;要围绕“法律六进”策划、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在“法律六进”工作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7.注重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过程变成法制宣传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不断增强人们学法用法的信心。
  8.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和网页建设,开展互联网与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做好网络法制宣传骨干业务培训工作。整合互联网资源,积极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在线法律咨询等活动。

9.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把法治宣传内容融入全省广大农村、城市社区、各类学校等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当中。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各地、各部门要早计划、早安排,不断丰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内容和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10.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共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级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11.加强学校法宣办规范化建设,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法宣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

12.立足于科学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运行、科学发展、长期有效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广大青少年等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制度。
  13.按照普法宣传园地、教育基地、传媒阵地、普法网络、法律服务阵地建设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高校至少建立一个普法长廊。

14.着眼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风廉政教育以及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15.加强对法制宣传队伍的指导,鼓励和引导普法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探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教师等普法队伍建设的良性机制,逐步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年内,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全省第二次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比赛活动。
  1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身的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报送工作信息情况通报制度。积极引导和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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