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07年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07-1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申报2007年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省直各高、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申报2007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财司函[2007]158号)和省“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申报的条件:全省所有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均可申报。其中,申报国家重点支持的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建筑技术、煤矿安全、护理、生物技术(园艺方向、生物制药方向、食品生物技术方向)等8个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必须达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见附件1)所规定的各专业基本条件。申报其它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该专业至少应达到以下条件:(1)在校生数300人以上(且学校在校生总数1000人以上),并有2届以上毕业生;(2)20名以上专业教师;(3)有8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实训场所;(4)50万元以上的专业实训设备;(5)该专业服务的产业必须是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


在申报学校中,对已获中央或省专项支持的实训基地、县级职教中心或示范性中职建设项目的学校,2007年原则上不重复申报。一校二牌或多牌的学校,已获得上述项目的也不能换牌申报。各地应按民办学校和技工学校占当地所有类型职业院校的比例安排名额,择优遴选这两类院校上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2007年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项目,除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专业外,可兼顾物流、化工、能源环保、服装纺织、农副产品加工、陶瓷工艺、旅游服务、种植养殖业及具有本地经济特色、市场需求量大、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其它专业。申报其它专业要经过科学的论证,并在申报文件中专门说明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2007年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项目仅限县级职业中学、职教中心、职业中专申报。2007年暂不安排区域综合性大模式项目。


2、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有关厅(局)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


对获批2007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方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其中,由中央集中采购的2个专业(数控技术和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配套资金必须汇入省财政厅帐户;由地方自行采购的专业,省属学校配套资金直接汇入省财政厅帐户,设区市属学校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市级财政帐户,设备采购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两级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


对获批2007年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地方应按不低于0.5: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属学校配套资金直接汇入省财政帐户,设区市属学校配套资金直接汇入市财政帐户,设备采购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两级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


以上各项目配套资金务必在项目正式确定后30日内足额汇入指定帐户。


3、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省直高、中职学校,应按照省职业教育“十一五”规划和本地区、本学校的发展规划,并按照“扶强扶优,兼顾布局平衡”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地方所属学校应由各级教育、财政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省直学校直接上报省教育厅计财处、职成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技工学校申报项目还需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


4、2006年已申报中央但未获立项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可直接来函确认继续申报,不必再送申报材料。各校在申报的同时,务必加强所申报基地的建设和投入,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三、申报程序


1、2007年7月25日前,各校上报申报材料。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推荐项目院校基本情况简表》(附件3)、《实训基地自评报告》(附件4)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若申报本文“申报要求”第一点所述的其它专业,还需提供申报该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必要性说明材料。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自评报告一般包括三部分:(1)学校和实训基地概况。简述学校和实训的历史、规模、办学思路和特色等。(2)实训基地基本条件自评。各校对照文件规定的入选条件,依次作写实性叙述。(3)专业性实训基地评审标准符合情况自评情况。各校认真对照《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各指标内涵,依次作写实性叙述。自评报告内容必须详实,有充足的事实依据作支撑(请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专家组核查)。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基地现状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来源、工作安排、相关举措和建成后效益分析等。自评报告和实施方案均以A4纸小三号仿宋字体打印,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1.5万,实施方案字数不超过4000字。


各项目申报材料需由有关部门完整签章,装订成册,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分别报省教育厅计财处4份,职成处1份,省财政厅教科文处1份。电子稿请以电子邮件发送到zqgdragon@163.com。逾期不受理。


2、2007年7月26-31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依据项目评分细则进行初评,确定入闱项目。


3、2007年8月1-6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评,核实相关数据和资料,确定入选项目。


4、2007年8月7-10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入选的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将入选的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报省政府审批。


四、其它


申报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可到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主页“政务公告”、“计划财务”栏下载,或到江西职业教育信息网(www.jxzcj.cn)下载。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江西省教育厅计财处联系。联系人:胡军,周其国。电话:0791-6223515。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