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教学[2002]4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等文件精神,教育部近日印发了《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以下简称“告知”)。现将《告知》下发到各高校,请各高校派人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学生信息管理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2007年9月7日。
现正值新生入学报到,请各高等学校将《告知》张贴在校园内的宣传栏以及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进行宣传,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OO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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