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高校新上岗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高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提升辅导员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高校新上岗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这次培训分两期开展,第一期为本科院校 (含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辅导员培训班。人员分配:本科院校2名新上岗辅导员,本科独立学院1名新上岗辅导员;第二期为高职院校辅导员培训班。人员分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新余高等专科学校、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派等9所高职院校各2名新上岗辅导员,其他高职院校各1名新上岗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本科院校辅导员培训时间: 2007年12月3日报到(全天),4日-7日培训。高职院校辅导员培训时间: 12月10日报到(全天),11日-14日培训。报到地点均为华东交通大学专家楼。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与探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方法;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需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与案例分析、现场互动与户外素质拓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员培训结束并经考核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结业证书。
这次培训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确定辅导员参加培训。培训由省教育厅委托华东交通大学及江西教育期刊社具体组织实施,请各高校于2007年12月1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回执填好,传真至江西教育期刊社培训部(0791-8522371),联系人:叶老师,13870962002,E_Mail:o_yeah@126.com。培训相关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附:全省高校新上岗辅导员培训班学员回执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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