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和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7-12-1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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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和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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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和专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展示近年来特别是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和专著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奖励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的优秀论文和专著,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发展。
二、评选范围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符合下列要求的论文、专著,可参加评奖:
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调研报告;
2、省级以上(含省级)党政部门委托或采用的调研报告;
3、正式出版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著;
4、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年会、学术研讨会或专题论坛上入选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论文、专著;
5、系列丛书不得整体参评,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参评;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不参评;已获全国性或全省性奖励的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不参评。
三、评选标准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有创见,有新意,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文字简洁流畅。
参评论文每篇一般在六千字以内。论文作者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好,工作成绩较突出。
等级划分条件:
一等奖:论点有独特见解,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对研究和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等奖:观点有新意,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在高校或地方有较大影响,对研究或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意义;
三等奖: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补充或新见解,并有一定的影响,对研究或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四、评选办法
由本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报送论文、专著。论文要一式五份。本科院校可推荐参评论文6篇,专著2部(其中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推荐论文8篇,专著3部),高职高专可推荐参评论文3篇,专著1部。省教育厅和省高校思研会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次评奖活动将设论文和专著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参评论文和专著请报省高校思研会秘书处(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330046),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4074。本次评选活动截止2008年1月底。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专著)申报表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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