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先进教学单位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近几年来,全省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不断完善课程体系,积极改进教育教学的方式方法,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较好地发挥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从今年11月中旬以来开展的全省本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估情况来看,我省部分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和物质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了明显改善,实施“05”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及时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上一个新台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先进教学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本专科学校(含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
二、参评要求
请参加评选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自行准备申报书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篇幅不超过3500字,主要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导体制、教学管理、教学效果、学科建设、科研成果、师资队伍建设及社会反响等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请各参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参评书面材料(一式5份,申报书要加盖学校公章)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330046),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省里下半年已组织了对全省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评估,本科院校的评选将主要依据评估成绩,本科院校毋须报送参评材料。
三、评选方法
在各校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到有关高校进行实地考评,形成初评结果;初评结果在江西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定最后评选结果。
四、被评为先进的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奖励。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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