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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中小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14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关于全省中小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8)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切实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工作”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精神的通知》(基教厅[2007]14号)精神,现将全省中小学校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形势教育大课堂”的资源向学生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

各中小学校要把教育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制作的“形势教育大课堂”作为面向中小学生生动形象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载体。全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校外教育网和教育部网站等,已陆续安排了“生活新变化”、“社会新气象”、“农村新面貌”、“科技新发展”、“国际新形象”和“未来新蓝图”等六课。因技术和安排等原因没有上课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补上。中国校外教育网(www.xwjy.org)和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基础教育”栏目中有“形势教育大课堂”内容供中小学校随时观看或下载。教育部将把六课内容制成光盘作为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教育教学素材。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形势教育大课堂”提供的丰富影视素材,结合课程内容,讲解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根据每堂课上布置的实践作业,结合当地和学生的情况,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要通过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二、德育课程教学要有机融入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德育教师教研员,认真研读党的十七大文件,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课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意见》。现行的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将依据上诉指导意见进行调整。2008年秋季开学后,未能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修订的教材不得继续使用。

三、通过多种形式交流和展示学生上形势教育课、德育课和开展社会实践的收获和成果

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气氛,提高学习宣传效果。面向学生的媒体将为各地中小学提供交流和展示的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将在晚间新闻栏目《国视60分》中开辟专栏“我与祖国共成长”。《中国中学生报》将举办寻找“家乡几个变化”小调查活动、学生记者抓拍“发生在我身边”照片征集展示活动、“形势教育大课堂”百题竞答等活动。江西教育期刊社将负责我省开展 “形势教育大课堂”百题竞答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方案附后),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指导和配合。《中国少年报》将开展“今天我当小主播——中小学生说时事”活动。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将开辟专栏全面介绍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形势教育大课堂”的内容并刊登中小学生的来稿。各地中小学可根据近期相关媒体的具体活动内容,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落实的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Email: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全省中小学“形势教育大课堂”百题竞答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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