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
——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赣教社政字[2008]8号
各高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大学生中开展“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通过开展竞赛活动,进一步加深大学生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坚定大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进一步激发大学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参加对象
全省本科高校、高职(专科)学校在校生。
三、主办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
四、承办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期刊社。
五、组织机构
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由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任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汪立夏,江西教育期刊社社长、总编辑贺林香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戴乐旺,电话:0791-6214074,传真:0791-6212395;期刊社联系人:吕江虹,电话(传真:0791-8526916)
六、主要活动安排
1、2月份,《江西教育》编辑出版增刊《“党旗指引我,青春献祖国——党的十七大知识竞赛”学习资料》。
2、2月26日,举行竞赛活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竞赛活动。
3、各高校认真组织好竞赛活动。要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明确高校学工部(处)、团委和思政课教学部为活动实施责任单位,制定好工作方案,学好用好学习资料,切实把活动组织好。
4、本次竞赛活动是今年上学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为检验效果,竞赛制定了测试卷。各校要组织达标测试,成绩作为形势与政策课成绩记入学分。请各校于4月15日前将测试卷统一交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5、在普遍测试的基础上,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每校随机抽取一个班于4月20日参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笔试。笔试试卷由组委会出题、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由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七、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组织奖、团体优胜奖和优秀个人奖。本科和高职(专科)学校分开设奖。组织奖根据各高校竞赛活动参加率、试卷回收率(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确定,本科和高职(专科)学校各5所学校;团体优胜奖按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本科和高职(专科)学校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先进个人按所在学校参加测试人数的5‰确定。凡参与率(鉴于毕业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原则上要求都要参加竞赛活动,但是不列入计算参加率和回收率的学生基数)不足50%,回收率不满80%的高校不能被评为组织奖和团体优胜奖。
2、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