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录制教学示范课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17号)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4-0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中小学特级教师录制教学示范课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辐射带头作用,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录制教学示范课光盘,正式出版免费配发给农村教学点学习使用并组织人员到农村学校巡回播放,同时特级教师的教学录像课、教案、课件将上传至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网供全省中小学教师免费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特级教师示范课录制人员

参加教学示范课录制的人员为全省在职的中小学特级教师。今年首批选派全省部分小学阶段特级教师录制示范课,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特级教师示范课录制内容

特级教师示范课录制内容由特级教师根据自己所教学科及教学特点,自行选定,时间为每人2课时。

三、录制时间安排

录制时间安排在2008年6月进行。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四、经费安排及学生选派

特级教师示范课录制经费由省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安排。示范课录制所需学生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特级教师需求组织选派,每堂课学生人数12名,男女各半。特级教师旅差费回单位核销。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录制教学示范课光盘,是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发挥特级教师作用,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重要举措。这项活动必将使更多的教师享受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达到以课代训,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目的。请各设区市和特级教师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确保示范课录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各设区市组织本地特级教师认真填写《江西省2008年录制示范课特级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二),参加录制示范课的特级教师认真选择好授课内容,撰写好教案(电子文档)并制作课件,《江西省2008年录制示范课特级教师基本情况表》请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和电教馆。教案(电子文档)和课件在录制示范课时交省教育厅师范处和省电教馆。

(三)特级教师参加录制示范课的工作情况将作为考核特级教师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韩丽萍、熊旭波

联系电话:0791-6219536 、0791-8512658

师范处电子邮箱:shifc@jxedu.gov.cn

省电教馆电子邮箱:jcb@jxdjg.gov.cn

附件:一、江西省2008年录制示范课特级教师名单

二、江西省2008年录制示范课特级教师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四月一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