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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第14、15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1-3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全省第14、15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06]15号)精神,定于2008年3月和5月在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举办全省第14、15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尚未参加省级培训的农村初中正职校长。

每期名额分配:赣州市14人、上饶市13人、南昌市8人、九江市9人、吉安市8人、宜春市9人、抚州市8人,景德镇市3人、萍乡市4人、鹰潭市2人、新余市2人,共计80人。

二、培训时间

(一)第14期:2008年3月10日—3月29日,共20天。3月10日全天报到。

(二)第15期:2008年5月12 日—5月31日,共20天。5月12日全天报到。

三、培训地点

第14期:新地酒店,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42号。乘车路线:从市内乘7路、208路、220路公交车至南大南院站下车。

第15期: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江西教育学院内)。地址:南昌市学院路158号。乘车路线:从市内乘7路、220路公交车至省肿瘤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站下车,或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车至省外贸学校站下车。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

分政治经济形势、校长修养、学校管理、教育理论、心理科学、课程改革等板块。

主要专题有:科学发展观与教育均衡发展、校长办学理念与职业修养、新《义务教育法》解读、义务教育新的经费保障机制研究、校园危机管理、校本研修与教师专业化发展、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有效教学与办学质量提升、初中生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等。

2、培训形式

专题教学、参观调研、研讨交流、编制学校发展规划等。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省教育厅给予补助。学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核销。不组织集体出省考察。

六、考核与发证

学员考核由考勤、听课及读书笔记、研讨交流、所拟“学校发展规划”等部分组成,结合个人小结、班级评议、班主任评议,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形成考核结论。考核情况通报学员所在设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者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七、其他

1、学员报到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寸)2张。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选派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附件一)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统一报我厅师范教育处,并请参训学员将《江西省第14、15期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二)邮寄或传真(也可发电子邮件)至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办法:电话:0791-8309779(兼传真)、8309740,电子邮件:jxgxzx@sohu.com ,邮编:330029,联系人:张劲松、申丽霞。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学员登记表

八年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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