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从今年开始,我省启动实施“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分期开展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学点教师开阔眼界,增强他们学习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并在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的能力方面有明显提高。
二、培训任务
“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计划”计划用五年时间培训教学点教师5000名,每年培训1000名。培训任务由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学院、江西教育学院和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承担。
三、培训对象
在全省农村教学点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思想品德良好,有一定学习能力和较高的学习积极性,身体健康。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全省首期教学点教师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内容为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校园安全、班级管理、复式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及学科教学等,培训总课时为70课时。
五、培训形式及步骤
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与典型示范课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分集中学习、校外考察、总结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集中学习阶段要以提高教师学习、运用知识的能力为重点,授课形式要灵活多样,内容要紧密结合农村教学点教学实际,通俗易懂,理论与教学案例相结合。校外考察阶段安排教师参观考察培训所在地的优质学校,以开阔教师眼界。总结考核阶段由培训单位根据培训目标要求,制定综合考核办法,对学员学习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评,经考核合格者,培训成绩记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并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在实施“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期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补助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考察费,教材资料费及交通费,参训教师本人和所在学校不需承担任何费用。
七、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省级培训的做法,制定本市、县级教学点教师培训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教学点教师市、县级培训,切实提高教学点教师整体素质,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遴选参训教师,督促参训教师及时到位。各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充分了解并结合教学点教师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各培训院校要将培训方案和相关培训管理制度于
2008年6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审核。
(三)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培训院校要精心制定培训管理办法,严格管理。要根据参训教师任课实际情况,进行分班教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期间要召开学员座谈会,了解培训情况,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八、首期培训安排
全省首期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各设区市参训教师名额分配及各培训院校承担的培训任务见附件一。各培训院校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一)江西师范大学
培训时间:
8月3日至
8月12日。
报到时间:
8月2日全天。
报到地点: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大楼一楼大厅(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南昌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乘215、231路公交车到江西师大站下)。
联系人:李春燕
联系电话/传真:0791—8506034,8879834
(二)赣南师范学院
培训时间:
8月6日至
8月15日。
报到时间:
8月5日全天。
报到地点: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大学生人文科技活动中心一楼(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公交车到国光门口改乘117或113路公交车到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站下)。 联系人:钟带生、朱毅曼 联系电话:0797-8393655、13970766372、13879750401。 (三)江西教育学院
培训时间:
8月2日至
8月11日。
报到时间:
8月1日全天。
报到地点:江西教育学院(南昌市学院路158号,从八一广场乘7路、从长途汽车站乘220路至“省肿瘤医院”站下车,或从火车站乘5路(内线)、231路(内线)至“省外贸学校”站下)。
联系人:李小春
联系电话/传真:0791—8312324、13707091683。
(四)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培训时间:
8月2日至
8月11日。
报到时间:
8月1日全天。
报到地点: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昌青山湖大道342号,乘13路(长班线)、216路公交车到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门口下车;或乘5路、13路(短班线)、209路、602路公交车到南昌高新开发区火炬广场下,沿青山湖大道北
300米即到)。
联系人:谢存德
联系电话/传真:0791-8108652、13077999328。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拔推荐工作,汇总参训教师名单,填写《江西省首期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名单汇总表》(附件二)一式三份,设区市教育局存一份,分别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相应培训院校各一份。教师本人、任职学校、市、县(区)教育局认真填写《江西省首期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附件三)一式四份报培训院校,培训结束后培训院校将《江西省首期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分别送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任职学校各一份存档。附件二和附件三务于
2008年6月27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上报。
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熊礼淼
联系电话/传真:0791-6219536
附件:
名额分配表、名单汇总表、培训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