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函[2008]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认真组织实施好《阳光伙伴》全国少年集体体育竞赛活动(第三季)江西赛区的比赛,根据省教育厅(赣教体艺字[200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省将于4月19日在南昌市西湖区举行江西赛区的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4月19日上午9:00举行启动仪式,下午2:30分召开江西赛区培训会议。
二、地点:启动仪式安排在南昌市西湖区广南学校(广场南路西湖区交警大队旁)举行,食宿地点:南昌市洛阳路143号江西美程商务酒店(原八一宾馆)。
三、参加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处)或基教科(处)负责同志一名,体育教师二名。 四、费用:与会人员交通、住宿费回单位报销,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五、请各设区市于将参加会议的人员姓名、单位、性别4月15日前报我处。联系人:谢婷:0791-6226708;江西教育电视台,万小林:0791-8506280。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八年四月三日
抄送:南昌市西湖区教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