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字[2008]25号
关于确立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的通知
各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培养工作,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赣教社政字[2006]38号)精神,省教育厅今年启动了江西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建设申报工作。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航空大学、赣南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进行了申报。在有关高校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和实地考察,经研究,决定在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分别建立一个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工作。
建立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是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承担起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培养任务,承担起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题研究任务,承担起为省教育厅提供决策咨询的任务,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基地建设所在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把基地真正建设成为我省高校辅导员学习提升的平台、辅导员人才培养的平台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平台。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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