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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声明“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为诈骗活动的函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5-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声明“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为诈骗活动的函

关于声明“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为诈骗活动的函

各设区市教育局:

省教科所是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在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省教育厅综合办公楼5楼办公。

5月中旬,我所陆续收到邮局因中小学校收件人地址不详退来的几封信函。经拆封,我所发现这些信函均为诈骗信。诈骗人员私刻套用我所公章、套印我所信封、假冒我所名义向全省各地中小学校散发编造的“关于开展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诈骗人员在“通知”中要求参评成果每项交纳评审费80元,如公开出版另收成本费用标准为3000字以内每篇收200元,超过3000字,每千字加收100元,同时要求参评成果不要邮寄,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jxjks65145@163.com。汇款到“付海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22021803000513792。联系人为“老师”,联系电话0791—3277423,“通知”印发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经我所初步调查核实,诈骗信的信封上赣AA38邮戳系省政府大院邮局所盖。据邮局工作人员回忆,这批诈骗信函系通过邮箱投递,目测估计在1000封以上。我所还从南昌市电信部门了解到,诈骗信上联系电话“3277423”系预先付款的小灵通号码,不需要用居民身份证登记。

现郑重声明,我所没有组织开展过“2008年度江西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也没有“付海燕”、“老师”此类人员,联系电话“3277423”也非我所电话。这是一起诈骗人员假冒我所名义向全省各地中小学校实施行骗的诈骗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教育系统和我所声誉。近日,我所已向南昌市警方报案,警方目前正对此展开侦查。

根据有关规定,我所在全省举办教育科研学术活动,一律以“赣教科研字”编文号印发文件,且只发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从未直接发文到各地中小学校。文件电子稿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xedu.gov.cn)“教育科研”栏目内公布。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广大群众协助将此信息相互告知,并希望各地积极向我们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江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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