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6-2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31)精神,特制定《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设区市教研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教师教材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今年暑期培训报名工作,并于2008630日前将本地参加培训的人员花名册电子稿(excell格式)报送省教研室。联系人:周传联,电话:0791-8504982,电子邮箱:jxgzpx 2008@126.com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方案

二、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员花名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教师

教材省级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8]31)精神,为了保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远程培训的基础上,分三年进行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骨干教师教材省级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1.通过培训,使上岗教师、教研员和专家组成员从整体上把握高中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提高驾驭教材的能力。

2.理解教材多样化的本质内涵,并能够根据本校实际创造性地选用和评价教材。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的各种教育资源,开阔思路,为校本课程开发寻求方法。

3.了解评价改革的思路,并通过自己的思考和参与各种形式的研讨及实践,提高实施新课程的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

4.实现岗前培训与过程培训、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的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

1教材研修
教材特色、结构和使用建议;
新旧教材的比较研究;
必修模块的内容和要求;
2)教学研讨

高中新课程教学指导与评价建议;

基于模块的教学设计;

高中新课程教学案例展示。

2.培训方式:专家报告、示范课、参与式研讨。案例分析、问题探讨、互动交流等。

3.讲课教师:

1)各学科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2)学科教学和评价方面的专家;

3)先行课改省份的特级教师或一线优秀教师;

4)我省高中课改实验专家组成员。

三、培训对象、时间和地点

1.参训对象: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即将承担新课程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省高中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和省、市高中学科教研员。

2.培训时间:每年的暑期,原则上安排在7月下旬到8月上旬。

3.培训地点:暑期骨干教师教材培训全省分赣北、赣东、赣西、赣南四个片区进行:

赣北片区: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

赣东片区:上饶市、抚州市、鹰潭市。

赣西片区:新余市、宜春市、萍乡市。

赣南片区:吉安市、赣州市。

各高中校教师、教研员及高中实验工作专家组成员参加所在片区培训,省直单位专家组成员参加赣北片区培训。

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同时在“江西教研网www.jxjyedu.cn)上发布相关公告。

四、2008年培训安排

1. 暑期培训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7个学科。

2.其他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拟在开学后组织培训;生物、通用技术拟安排在明年适当时候培训;政治学科由于在远程培训期间已安排了教材培训内容,因而不再组织教材培训。

3.培训对象:全省各高中校即将承担高中新课程高一教学任务的骨干教师(语文、数学、外语每校每学科二人,其他学科1人)、高中实验专家指导组成员和省、市二级高中学科教研员。

五、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1.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材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在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研室牵头,各市、县(市、区)配合,与各教材出版单位共同组织完成。

2.省教研室负责统筹安排省级骨干教师的教材培训工作;各设区市教研室负责协助省教研室做好省级骨干教师的组织、选拔和报名等培训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研室负责开展以校为单位的分学科的校本培训。

3.省级骨干教师教材培训的讲课教师由省教研室协调有关教材出版单位派出。

4.参加省级培训教师的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其他费用由省里统筹解决。

5.为配合各地各校的后续研训活动,对集中培训期间的专家讲座进行全程录像,刻录成光盘后免费分发给各校。同时,利用省教研室的“江西教研网”上传培训视频和文本资料,并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6.每年省级骨干教师教材培训工作结束后,省教研室应形成总结报告,并报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二:

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教材培训花名册

设区市: 共计人数:

序号

学科

姓名

职称

所在学校或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