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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高校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08-1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对全省高校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8〕61号

各高等院校:

我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赣教字[2008]13号)下发以后,全省高校深入广泛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各高校通过自查、上级督查、群众反映和社会监督等方式,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及时规范,全省高教系统规范管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十月份对全省高校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省公办高等院校、各独立学院和挂靠高校的中等师范学校。

二、督查内容

围绕《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十个规范”的要求,对各高校进行督查。

三、督查时间

2008年10月中下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被督查学校情况汇报。

2、查阅被督查学校有关文件和资料等。

3、召开被督查学校教职工座谈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督查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安排

我厅从高校抽调工作人员组成10个督查组,对高校进行交叉检查。请各高校将本校的联系人按附件一的要求填写,并请有关高校按附件二的要求推荐参加督查的工作人员,联系人和督查工作人员名单于9月19日之前报我厅高教处。督查组进校督查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请各高校在10月份以前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自查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厅高教处。

2、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对各高校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并报省教育厅。

3、我厅将对此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规范管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高校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一:各高校接受“规范管理年”督查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全省高校“规范管理年”督查工作人员推荐安排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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