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电传字[2008]34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2008年暑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省中小学生渡过一个轻松快乐又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暑假放假时间和新学年开学时间。全省中小学统一定于 7月4日放暑假(如设区市已明确在 7月4日以前放暑假,则仍按设区市的规定执行;如设区市已明确在 7月4日以后放暑假,则应按省里的统一要求执行), 9月1日开学。请各地依照此时间做好放假及开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更不得以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收费。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市、县(区)招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普通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工作,确保公正与公平。
三、妥善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暑假期间,各中小学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文体设施等,并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活动安全。各市、县(区)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别确定一至两所直属学校,组织开展暑期学校图书馆“每周一日读”试点活动,让学生自愿参加。
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学习的学生可根据教学的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全省中小学(包括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举报违规补课的学校,要责令其停止补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通报批评;对违规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在放假之前,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召开家长及师生大会,对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教育学生和提醒家长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或私自外出游泳,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教育学生不阅读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读物,不进入“三室二厅”,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要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引用水源、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校舍、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要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关心教师学习与生活。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学习,并适当组织校内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今年秋季新学年,全省普通高中将进入新课程实验,各地各学校一定要认真抓好学科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以确保新课程实验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合理安排教师暑期活动,丰富教师暑期生活。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ОО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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