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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2-0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对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赣教督字〔2008〕1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自查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08]28号)精神,经研究,定于12月15日至20日对全省中小学体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范围、检查组的组成

1、督查时间:2008年12月15日上午8:30到省人民政府督导室报到,10时赴检查县(市),每个县(市)检查1天半时间。

2、督查范围:全省组成3个检查组,共督查9个县(市)。督导检查采取听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察看学校等方式进行。具体检查对象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导检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市、县(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进行详细检查。

三、督导检查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中小学体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要制定本地迎检工作方案,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完成好县、校级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实施细则》的各项指标要求,并对《实施细则》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做出自查和评估结论。

2、要深刻认识此次中小学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性,各地要以专项督导为契机,推进当地和学校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通过检查使学校体育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3、各检查组不得打乱中小学校正常的教学轶序,认真执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以保证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检查质量。

4、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一周内要写出检查情况报告,电子稿发送到JXLZJ88@163.com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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