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8]89号
各有关高校:
经学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第一批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已经确定,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按照我厅《关于申报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要求,第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2009年1月—2011年12月),各高校必须按1:3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我厅今年每个团队安排建设经费为8万元,请各高校配套投入24万元。对于不能落实配套经费的高校,将不能申报第二批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2008年资助经费将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另文下达。
各有关高校应关心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团队的工作状况,支持团队及团队带头人做好工作,解决团队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为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与成长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术氛围,督促团队按时完成建设目标。积极探索促进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的管理模式,为我厅制订全省性的规章制度打下基础。在建设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向我厅推荐,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高等教育处。
附件:第一批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入选名单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