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8〕98号
各有关高校:
为促进和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开展江西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今年将在我省高校开展 “十一五”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和遴选“重中之重”学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中期检查和“重中之重”学科遴选工作的指导,决定成立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和遴选“重中之重”学科领导小组。
组 长:虞国庆厅长
副组长:洪三国副厅长
成员:聂威(高教处),杨慧文(发展规划处),胡军(财务处)、胡新明(省学位办),汪立夏(社政处)。
高教处具体负责中期检查和“重中之重”学科遴选工作。
二、中期检查和“重中之重”学科遴选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1、范围:中期检查范围为省属199个“十一五”重点学科;遴选“重中之重”学科范围为各高校申报的47个学科。
2、时间安排:江西省高校“十一五”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及“重中之重”学科遴选时间安排见附件,专家组具体到校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三、中期检查和遴选“重中之重”学科的内容
1、中期检查的内容按照我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主要是对照2005年申报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所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重点检查在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经费投入三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2、“重中之重”学科遴选的内容按照我厅《关于开展江西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执行。重点是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水平、工作条件、管理工作四个方面,具体是按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遴选。
四、聘请评审专家
拟组织6个专家组。每个组由6人组成,其中5名专家,1名联络员。每组设组长1人。
聘请评审专家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进行。
五、评审方法和程序
1、各校自查。
2、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专家组进入学校后,听取学校汇报,了解和实地察看“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和所申报“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情况,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
3、专家组集中评议和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后,对“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重点学科提出整顿、停止资助等建议。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重中之重”学科进行评审,推荐 “重中之重”学科名单。
4、省教育厅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中期检查的评议和建议,研究和确定需要整顿和停止资助的重点学科名单。
省教育厅领导小组根据专家推荐的“重中之重”学科名单,研究和确定需加强扶持建设的“重中之重”学科名单。
5、省教育厅公示和公布中期检查结果和“重中之重”学科名单。
附件: 江西省高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及“重中之重”学科遴选高校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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