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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8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2-16 00:00:00
业务部门:人事处    



关于办理2008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做好2008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请各校根据《关于何龙安等598位同志具备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教人字[2008]49号)、《关于同意认定李煌等372名同志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教职改函字[2008]1号)、2008年教师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见附件1)、2008年教师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见附件2)、评审证书式样(见附件3)、认定证书式样(见附件4),准备好资格证书,于2009年1月5日至9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核后加盖公章,逾期请于下一年度职称资格证书办理时补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8年教师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2、2008年教师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3、评审证书式样

4、认定证书式样

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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