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函[2009]1号
关于推荐江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各高校:
日前,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宣明电[2009]2号),在全省组织开展江西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充分展示全省高校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宣传和表彰高等教育战线的先进典型、先进模范,请各高校积极参加江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自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我省公民(含在赣工作生活两年以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作为候选对象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标准
这次江西省道德模范共设有“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个类。每类评选标准分别是: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推荐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发现和挖掘模范典型,并积极进行推荐。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分别推荐上述五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各1名。
2、对推荐的人选要进行认真考察审核,并在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要专门征求当地计划生育、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推荐质量。所推荐人选,需按类别分别填写“江西省道德模范推荐表”(格式附后),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3月15号之前,各高校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江西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向省活动组委会分别推荐上述五类道德模范候选人各1名,参加全省的道德模范评选。评选材料请报送到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传真):0791—6212395,E-mail:lewang8d@sina.com。
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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