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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8-12-2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8]6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教基厅[2008]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你们结合我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赣教电传字[2008]51号)要求和本地实际,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教育部发布今年以来的第三号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就做好冬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学校放假前各项安全工作、农村寄宿制学生离校返家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地要组织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心,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二、狠抓落实,不走形式。各地要针对当地实际,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提出加强本地本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切实落实到行动上,避免工作形式化。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学校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三、注重整改,及时纠正。各地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近期组织力量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我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尽快解决,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3号预警通知(请查询教育部网站)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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