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9〕2号
各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10号)安排,经专家评审,第三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获奖名单已经确定,现予公示。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对获奖教材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高等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附件:第三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获奖名单
二○○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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