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虞国庆同志< 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赣教密字[2009]004号)精神,决定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收费等工作进行第16次督导检查。现将督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范围,督查组组成
1、督查时间: 2009年2月23日至2月28日。
2、督查范围:全省共督查27个县(市、区)。被检查县(市、区)至少检查3所中学、5所小学和1所幼儿园。
3、督查组组成:组成9个督查工作组,各组由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任组长,2名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基教处、体卫艺处、督导室、治理办、教科所、教研室、期刊社、装备站、勤办、电教馆、中招办、自考办等单位组成,督查组组成及检查县(市、区)名单见附件。
二、督查重点内容
1、校舍安全:教学与生活用房及辅助设施、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运动器械等安全情况。
2、交通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含司机资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情况。
3、饮食卫生:食品供应、饮用水、食品原料和调料、炊事人员的体检、学校内部小卖店是否出售“三无”食品等情况。
4、学校环境卫生、疾病预防情况。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代收费现象;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情况。
6、学校师生中是否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和可能引发重大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和整改情况。“两会”期间学校值班、领导带班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7、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取缔黑网吧和不法商贩等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出具体安排,确保督查工作到位。
2、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学校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督查。
3、督查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4、督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不稳定苗头,要立即督促学校采取措施,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情况,督促问题及时得到解决,确保不出问题。同时,要做好书面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5、督查情况报告(一式叁份)、相关材料,请于3月5日前书面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检查报告要求详实清楚,特别是存在的问题要分校记载。
四、其它事项
1、2009年2月20日下午15:00时在厅会议室召开督查组全体人员会议。
2、交通保障与食宿补贴。厅机关督查组工作用车,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派遗保障,公里费由厅机关核算中心核报。直属单位督查组用车由各直属单位安排保障。检查人员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负责,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