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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2-1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6号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体育教育专业的建设与发展,展现当代我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我厅定于2009年3月下旬在江西师范大学举办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

全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属于教学比赛,是对高校体育教育专业进行教学检查、评估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将《江西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比赛和相互交流,促进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建设,提高体育师资的培养质量。

本次基本功大赛委托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江西省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省学生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江西省学生体协大学生工作委员会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9年3月28日—30日

地点: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五、参赛高校与人数

1、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各组成一个代表队参加本次比赛。

2、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2006级本科生8名(其中男生6名,女生2名)。

六、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两大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为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运动技能包括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四项内容。

七、竞赛办法及计分

(一)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竞赛办法及计分:以本科体育教育专业基础理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史》等课程及体育政策法规和近一年体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100分)进行闭卷笔试。每校8名队员均须参加笔试,以其得分总和排定名次并分别以100、92、88、84……12、8、4计名次分。

(二)运动技能类(200分)

1、田径(70分)

(1)设跳跃(30分)、4×100米接力(40分)2项。其中跳跃设跳高、跳远2个项目,在组委会会议上抽签决定具体竞赛项目。跳跃项目竞赛各队参加2人(其中女生1人);4×100米接力各队参加4人(其中女生至少1人)。

(2)跳跃比赛按成绩确定学校名次,并以30、28、27、26……3、2、1计名次分;4×100米接力按成绩确定学校名次,并以40、38、36、34……6、4、2计名次分。

(3)各参赛学校田径竞赛的总名次按2个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

(4)田径竞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补充规则另发。

2、体操(40分)

(1)体操竞赛由单(双)杠、跳箱、技巧组成。

(2)经在组委会会议上抽签决定具体男、女竞赛项目,双杠、单杠中选一项,跳箱、技能中选一项;具体男、女规定动作由组委会会后确定,每套动作10分。

(3)体操竞赛按每队每人2项规定动作总得分×70%确定名次,并分别以40、38、36、34……6、4、2计名次分。

(4)体操竞赛规则另发。

3、球类(50分)

(1)球类竞赛设篮球、足球二个项目,在组委会会议上抽签决定其中一项进行比赛。

(2)球类竞赛内容为各项目的基本技术和综合技术(具体内容由组委会会后确定);按成绩确定各校基本技术和综合技术竞赛名次,并分别以25、23、22……3、2、1计名次分;各参赛学校球类竞赛的总名次按2个单项名次得分之和进行排名。

(3)球类竞赛规则另发。

4、武术(40分)

(1)比赛内容从武术类运动的踢、打、摔、拿基本技术动作中由参赛学校按要求自行选编徒手组合或套路。

(2)选用动作要求简单实用,易学易练,特点突出;每套组合或套路时间不少于1分30秒;每参赛队6人参加比赛,其中女生至少1人。

(3)按成绩确定各校武术竞赛名次,并以40、38、36、34……6、4、2计名次分。

(4)武术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03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补充规则另发。

(三)各参赛学校按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四项竞赛的名次得分总和确定运动技能类比赛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基本功大赛(基础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成绩)团体一等奖按参赛队15%的比例录取,二等奖按参赛队30%,三等奖按参赛队55%。

2、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按参赛队15%的比例录取,二等奖按参赛队30%,三等奖按参赛队55%;运动技能类竞赛团体一等奖按参赛队15%,二等奖按参赛队30%,三等奖按参赛队55%。

3、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田径、体操类、球类、武术等单项比赛分别取前8名。

(二)成绩相等处理办法

1、如参赛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各项竞赛成绩相等时,名次并列,其得分按并列名次及下一名次所应得分之和平均,同时不设下一名次。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得分相等时,则以该队在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中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或仍相等,则以成绩次高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如两队或两队以上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或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的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如两队或两队以上基本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类竞赛总得分相等时,则以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比赛中获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或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凡录取队均发成绩证书和奖牌。

2、按6:1评选优秀组织奖,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6:1评选优秀裁判员1名,每队评选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凡获得规定名次队评选优秀教练员1名。

九、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

1、参赛学生必须是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录取,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进修班、函授班和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成人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不能参加比赛。

3、由各校负责对本校参赛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必须认真填报《学生资格审查登记表》。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10日报名截止(以邮戳为准)。请各单位填写“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报名表”(表1)和“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表2)各一式两份(学校审查盖章),参赛学生提供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学生证、身份证、省高招办高等学校新生录取表等材料复印件,寄送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收,邮编:330027,联系电话:0791-8509230,邮箱:jxxssports@163.com

(二)报到时间:各队于3月28日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园中园报到。报到时需交验学生证、身份证、省高招办高等学校新生录取简表等证件的原件,办理运动员参赛证。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第一次报名时须交参赛费1000元。裁判费500元,运动员注册费每人22元。

2、比赛期间,各代表队食宿、旅差费自理。

3、裁判(含仲裁)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十二、其它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另行补充通知。

(二)如需大会协助联系食宿的单位,请提前7天与江西省学生体育协会王婵亮联系。

(三)3月28日16时30分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议,请各队领队和一名教练员准时参加会议。

表1:江西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表2:江西省学生运动员赛前确认注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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