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抓紧做好高校基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的通知
赣教规划字〔2008〕42号
各高校: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适应扩大内需的要求,更好地争取国家和省的投资项目,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请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保收尾,抓重点”的原则,积极做好学校基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将在建和已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落实建设条件的项目,以及确实需要在未来几年内必须建设的项目,在2009年1月15日前报送我厅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谢志勇 联系电话:6222630。
附表:高校重大项目储备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