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规划字〔2008〕41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建科[2008]89号)和《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建科[2008]90号)精神,我厅下发了《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赣教计字[2008]146号)和《关于对高等学校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进行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08]21号)(以下简称《通知》)。 按上述《通知》要求,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对近年来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照《导则》进行了自评。根据学校自评报告及省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节能专业委员会专家考评意见,省教育厅决定对南昌大学等20所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进行表彰,并授予“江西省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奖牌,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高等学校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各高等学校积极努力,进一步增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加大投入,争取提前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节水的目标,将有限的教育经费投入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先进单位
南昌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 景德镇陶瓷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九江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 宜春学院 赣南医学院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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