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规划字〔2009〕27号
各民办高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2008年12月下旬,省教育厅对全省13所民办高校2008年度依法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
此次年检采取学校自查与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派出3个检查组,由各校督导专员交叉担任组长,逐校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随访师生员工等方式,重点对办学规划与办学条件、组织机构与组织活动、招生工作与招生行为、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和谐校园与安全稳定5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组检查,督导专员认定,我厅确定年检结果如下:
经综合评价,江西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2008年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年检结论下发15天内,各校需携办学许可证副本到我厅发展规划处(社管处)加盖戳记,履行手续。
各校要认真对照年检意见,在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规范管理年的成果,创新发展思路,提高办学水平,真正办好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民办高校,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附件:各民办高校2008年年检意见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