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社政函[2009]16号
关于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社科)处:
近期,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组织我省高校开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科研(社科)处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下载《通知》,并按文件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组织申报人从以上网站下载和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装订。
三、申报限额:南昌大学12项,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各8项,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电大各2项,其余本科高校5项,专科、高职学院不超过1项。
三、请各高校按照《通知》要求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4月20-21日将个人申报材料和学校《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报送到“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原科研处(老校区办公楼二楼)。联系人:李剑萱0791-8120130。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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