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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暨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3-19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暨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9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8]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暨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地、各学校要以喜庆建国60周年为契机,围绕展演活动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对中小学生、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展现中小学生、幼儿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省中小学校、幼儿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各地、各学校展演活动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本届展演活动和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中来,让更多的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特质,努力提高本届展演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使广大教师和学生参加展演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

各地、各学校要将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纳入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省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以论文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确立艺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应有位置,提高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把我省学校艺术教育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和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的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本届展演活动的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确保展演活动和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取得圆满成功。

现将《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方案》、《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方案及论文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一、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二、江西省第四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方案及论文申报指南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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