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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02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促进学校动漫艺术教育发展,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出并推广优秀的学生原创动漫作品,满足广大学生精神文化需求,挖掘和培养更多优秀的动漫人才,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

各地、各学校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的,积极开展学校原创动漫设计活动,提高动漫艺术教育的普及率和学生的参与面,使此次活动成为“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推进文化创新、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途径。通过比赛,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动漫设计才华的平台,努力创作出体现本土文化内涵、积极健康、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具有校园文化特质的原创动漫作品。望各地、各学校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赛,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三、协办单位:有关新闻媒体

四、参赛对象与分组

参赛对象为全省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设小学组、中学组(包括普通职业高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

五、主题与作品类别:

(一)主题:

本次大赛以“我爱我的祖国”为主题。活动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建国60周年、改革开放31周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体现学生特点、校园特色、时代特征,发挥自由想象,自主创作,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二)作品类别:

作品分动漫剧本、动画、漫画和卡通形象设计等四类。

1、动漫剧本: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完整,趣味性强,字数不限。剧本类需提交故事梗概和完整故事内容的原稿(打印稿:A4尺寸)。

2、动画: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片长不限,形式不限。动画类分为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和FLASH动画。为保证作品的观赏性和清晰度,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参赛作品必须提交MPG、AVI或MOV格式文件的一种;原始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Flash动画须提交SWF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低于550px×330px(建议分辨率720px×576px);参赛者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静帧或截图,全部文件必须刻录成光盘提交。
3、漫画:要求主题鲜明,构图完整,趣味性强。漫画类分为单幅和多格漫画。参赛作品须提交清晰的原稿或打印稿,大小尺寸不限(漫画类作品不接受电子投稿,电脑绘图须打印后邮寄组委会办公室)。

4、卡通形象设计:卡通形象创作要求有较强的亲和力、造型幽默、色彩明快,具备灵活性。须附有卡通形象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和卡通形象的名称及创意、设计说明书。

六、评分标准、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评分标准

1、动漫剧本类作品。采用百分制,其中创意占20%、内容占30%、结构占30%、表述占20%。

(1)创意: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艺术价值高;

(2)内容:主题鲜明,表达清楚,文化内涵丰富;

(3)结构:结构清晰,条理清楚,布局得当,艺术表现力强;

(4)表述:语言通顺流畅,引人入胜,无错别字。

2、漫画类作品。采用百分制,其中创意占30%、内容占20%、美工占30%、结构占20%。

(1)创意: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艺术价值高;

(2)内容:主题鲜明,表达清晰,文化内涵丰富;

(3)美工:美术风格独特、美术功底扎实、画面色调感染力强;

(4)结构:构图饱满,布局得当,艺术表现力强,表现形式有特色,具有想象力。

3、动画类作品。采用百分制,其中创意占30%、内容占20%、美工占20%、技术占15%、声音占15%。

(1)创意: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艺术价值高;

(2)内容:故事情节、结构合理,文化内涵丰富,主题鲜明,表达清楚;

(3)美工:美术风格别致、功底扎实,表现形式有特色,具有想象力;

(4)技术:剪辑技巧、特效合成等电脑技术熟练,制作精细、巧妙,媒体技术运用恰当;

(5)声音:人物对白、背景音乐、声效等整体效果和艺术表现力强。

4、卡通形象设计类作品。采用百分制,其中创意占50%、美工占50%。

(1)创意:作品立意新颖,构思独特,应用价值高;

(2)美工:作品有较强的亲和力,造型有特色,具有想象力。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所有参赛作品通过上网展示并接受投票。

1、各组各类别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指导教师奖若干,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2、优秀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30%评选,颁发奖牌。

3、网络人气奖(各组各类别网络票选前3名)。

七、大赛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大赛自2009年3 月31日开始接受投稿,投稿截止日期:2009年 8月31日(以邮戳为准),2009年 9 月20日比赛结束。

(二)参赛选手可通过登入江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jxedu.gov.cn,登陆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子网站或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ellhowedu.com,查询本次大赛详情并下载报名表。

(三)所有参赛作品及作品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有关要求

(一)作品倡导快乐、健康、积极的爱国情怀。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不得含有宣扬淫秽、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含有侵犯版权、肖像权、或者任何第三方权利的内容。

(二)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恕不退还,参赛者存档自留。

(三)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第三方就参赛作品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负责。

(四)各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集体报名表》一式两份,学生填写《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参赛申请表》,提交参赛作品、作者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主办单位有权宣传、出版、展示全部参赛作品。

(六)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获奖人员来昌参加作品展示和颁奖大会的差旅、食宿费自理。

九、组织工作

省教育厅成立“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组委会。

主 任:郭奕珊 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代放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董事长

成 员:曹连平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路盛章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院长

李清林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

罗小玲 江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

张昭乐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创作中心负责人

郜国昌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学工处负责人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分管领导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分别设在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和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罗小玲(兼),副主任:张昭乐(兼)、谢莲花(兼),工作人员:杨慧、周碧筠,联系电话:0791-8194616,8161188,传真:0791-8194496,邮编:330096,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道918号。

附表:1、1、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集体报名表2、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泰豪杯”动漫设计大赛参赛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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