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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9〕2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09]64号)精神,现就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对于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搞好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以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于5月7日至13日期间,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灾减灾知识课;组织一次防灾减灾专题讲座;进行一次防灾减灾专题广播;开好一次防灾减灾主题班会;办好一期防灾减灾宣传栏;观看一次防灾减灾影像片;进行一次防灾减灾图片展;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项演练,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灾害风险防范意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灾减灾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结合开展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建立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查找学校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并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源”发放工作。教育部拟于近期联合有关单位向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捐赠一定数量的安全教育图书、挂图、光盘等安全知识教育资源。为了做好发放工作,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5月4日下午下班之前将收发“安全知识教育资源”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各地要在5月12日之前将收到的相关资源发放至中小学、幼儿园,发放时要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和事故多发地区。同时,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积极配合当地民政、地震、气象等部门,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和演练活动,通知各中小学到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edu.cn)免费下载部分安全教育课件,组织广大师生收看和学习。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包括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的情况)和《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源”发放情况登记表》(附后)务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邹文弢; 联系电话:0791-6226544

电子信箱:zwtlc@sina.com

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源”发放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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