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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初中法制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4-22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省初中法制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五五”普法规划及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法制课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积极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教育。经研究,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初中法制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在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或新课程初中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相关法制教学范围中自选内容,时间为45分钟。

二、形式与要求:采取报送教学光盘形式参加评比。教学光盘内容必须录制一节完整的现场教学课,现场教学课以口头讲授为主,可以借助多媒体、图片展示、影视播放等辅助手段。

三、参评对象与名额:初中法制课教师。各设区市采取推荐或选拔方式分别选送3位法制课教师的优质课教学光盘。

四、评分规则:总分值100分,其中教学态度10分,教学内容30分,教学技能和方法15分,教学效果35分,教学特色5分,教学过程5分。

五、奖项设置:此次优质课教学评比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六、报送时间及其它:定于7月20日前将优质课教学光盘及优质课教师个人基本情况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报送省教育厅法宣办。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教学光盘进行评比,获得一等奖的作者将于9月中下旬来昌参加现场教学展示,届时江西省教育电视台将对此次现场教学课进行全程录制并择时播放。

青少年学生是“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司法局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认真组织抓好本次评比活动。有关具体事项可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朱程红,联系电话:0791-6289440。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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