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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02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9]38号

各高等学校:

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资助办法

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立项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四类: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左右,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申报条件为高校3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0.5-2.5万元。

3、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5万元,必须是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4、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必须依托原省经贸委和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6个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参见《关于下达江西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名单的通知》赣经贸技术发〔2007〕86号)进行申报,主要围绕企业的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且必须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1、申报省教育厅2010年科技项目必须进行科技立项查新与查重。由我厅委托“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南昌大学科技查新中心)”进行,查新与查重的收费标准为:青年科学基金为100元/项,一般项目为200元/项,重点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为400元/项。

经我厅与“南昌大学科技查新中心”协商,今年的科技查新收费按标准减半收取,即分别按照50元/项、100元/项、200元/项收取。查新费用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交给“南昌大学科技查新中心”。

2、请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做好申报科技项目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应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审核。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对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一般和重点项目填报《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版,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填报《江西省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9版,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填报《江西省教育厅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2009版,附件3)一式十份。

2、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报送材料的同时提供《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并附电子版(Excel格式)。文件名请用“××学校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注意所填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相关内容一致。

3、请各高校于2009年6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地址: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89号、南昌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2号楼1008室,邮政编码:330096),切勿逾期。

四、项目评审

2010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评审工作将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具体工作委托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承办。

本文及新版申报书等可在江西教育网/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文件资料中下载,网址为www.jxedu.gov.cn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彭宏博 电话:0791-6227564

省高校科技开发办联系人:徐卫平 电话:0791-8112351

南昌大学科技查新中心联系人:胡小飞电话:0791-3969265

附件1、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2009版)

附件2、江西省教育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9版)

附件3、江西省教育厅产学研合作项目申请书(2009版)

附件4、江西省教育厅2010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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