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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复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23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复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团委,有关高校:

按照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关于举办“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赣教语字[2009]8号)有关要求,各地市和有关高校在积极抓好基层初赛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组织工作,全省共征集软、硬笔书法作品736件,经省教育书法家协会专家认真评审,有98件作品入围复赛。根据教育部《关于“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决赛作品报送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09]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复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赛范围

经省教育书法家协会专家组评定,全省有96名选手进入省级复赛(名单见附件一)。

二、复赛安排

(一)时间、地点

7月4日 14:00—18:00 南昌惠苑宾馆一楼大厅:报 到

7月5日 8:30—9:30 南昌惠苑宾馆六楼会议室:软笔比赛

10:00—11:00 六楼会议室:硬笔比赛

(二)方式

1.所有参赛选手不分年级和书体,只分两大组别:软笔组和硬笔组。比赛顺序是先软笔组后硬笔组。

2.在规定时间内,选手必须按初赛入选作品的书体类别形式现场书写。书写内容由省统一命题,书写时间为1小时。

3.参赛作品字体必须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如有发现,参赛作品不能入选。

4.选手须自带笔、墨和毛毡,书写纸由组委会统一发放。

5.学生作品完成后,请在作品反面右下角用标签(组委会提供)贴上选手信息(组别、地市、学校、姓名、联系电话等)。

三、复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选手须持学校介绍信及相关有效证件于7月4日下午至南昌惠苑宾馆报到,未报到者视弃权处理。

(二)选手往返交通、食宿费均为自理。

(三)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市及有关高校请及时将本《通知》告知入围参赛选手,并将选手名单于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赛选手资格(见附件二),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二)联系人:省教育厅语工处 文玉婷;电子邮件:32080092@qq.com;联系电话:0791—8626822;惠苑宾馆地址:南昌市福州路4号(福州路与广场北路口交界处);惠苑宾馆联系电话:0791—6223033 6223177

附件:

一、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复赛入围选手名单

二、江西省首届大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复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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