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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11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

赣教视字〔2009〕1号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大力推进中小学校园电视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校园电视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决定举办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为切实举办好这次评选活动,并为广大中小学师生开辟宣传与创作平台,促进我省校园电视的繁荣发展,省教育厅决定,2009年6月举办第六届全省中小学校园电视选拔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评内容

  校园电视台节目评比分“专题类”、“新闻类”、“教学类”、“公益宣传类”、“电视作文类”、“其他类”六个类别进行评比,六个类别节目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市、县(区)教育电视台或电教馆也可按照上述六个类别报送校园电视作品参加选评;校园电视台论文评比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校园电视台主持人评比分别设立金、银、铜奖;百佳校园电视台授予全省优秀校园电视台称号;优秀组织奖表彰优秀组织单位。   

  二、选评办法   

  (一)各中小学校、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选拔评奖。所有选评作品一式两份,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统一报送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不得越级直接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   

  (二)按照以上选评内容,江西教育电视台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类评选。经专家评定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获奖单位及个人,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内页按上报申报表填写主创人员及作者姓名),并下发相关文件予以通报表彰。对其中荣获一、二等奖的作品,由江西教育电视台报送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   

  三、选评要求   

  (一)节目:专题类节目设定向命题专题为:《可爱的家乡》和《校园真情》两大主题,在确定《可爱的家乡》选题时,应优先选择人教版、江苏版、北师大版中小学语文课程中所纳入的相关课文作为选题内容,表现形式以现场拍摄的画面加解说,不设主持人,节目长度为10分钟,此专题的业务顾问由吉林省电教馆陈旭同志担任(联系电话:0431-85392929)。《校园真情》的选题范围为校园内的真人真事,表现形式以现场拍摄的画面加解说,不设主持人,节目长度不超过15分钟;教学类节目以实施素质教学的教学节目为主,例如版画制作、陶艺等;公益宣传类节目以环保、健康、社会公德、民族文化等为主题的小宣传片,长度不超过1分钟。要求以创新创意的手法,以小见大,突出主题,教育影响大众。   

  所有中小学参评的校园电视节目一律以DVD视盘为载体,符合DVD标准格式。凡是电脑刻录的DVD光盘,必须能够在普通DVD放像机中流畅播放,否则视为该参评节目无效。每张视盘只能刻录一个节目,并将节目标准、长度、类别、录制单位等逐项填写后,附在光盘上(与申请表一致)。节目创作说明请控制在500字以内。   

  (二)论文:论文打印的格式:用A4纸打印,采用1.5倍行间距。正文采用4号宋体字正反面打印,与论文申报表左侧装订在一起。第一页:1.题名:用三号黑体字打印,下面内容空一行。2.摘要:6 0 0字以内,须具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研究结论“四要素”。3.关键词:须选用能够反映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术语3-5个。摘要和关键词的内容均用5号楷体字打印,摘要和关键词这5个字作为标题用加粗5号黑体字打印。正文:1.段落层次号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①”。一级标题采用黑体字。2.图必须有图序号、图题和其它必要的量。图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与图题空一格,写在图下方。3.表一律放在论文内相应处。表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与表题空一格,写在表的上方。有差异性检验的数值写在表的下方。4.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参考文献,含注释。作为一项大标题列出,内容要注全、末尾不加标点。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与后面的内容空1格。   

  (三)主持人:报名参加评选的主持人须提供代表性作品一期(含播音、主持、采访)和能够展示自己才华的影象资料(时长在5分钟以内),所有影象资料均刻录成DVD。   

  (四)校园电视:参加全省优秀校园电视评选的单位需提供:①校园电视系统实景照片或者实景拍摄刻录的光盘。各演播室、机房、资料室、编辑设备等设施局部空间不同角度的8寸彩色照片不少于10张(要求照片清晰,能较直观地反映校园电视全貌)。②校园电视工作介绍和实绩材料(500字左右),为了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将相关图文材料刻成光盘,提供光盘资料。   

  (五)其他要求:①所有选评节目资料均一式两份报送至江西教育电视台,限于人手有限均不退还。②参评节目、资料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选评委员会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   

  四、其他事项   

  这次节目、论文、主持人、校园电视台评选费用标准和要求,按照中国教育电视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报送选评资料寄送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0日(邮寄以当天邮戳为准,逾期无效),报送地址为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邮编330046,电话0791—8513823,传真0791—8502174,联系人杜竞。   

  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具体要求,积极做好有关组织工作。


二○○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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