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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全省第三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1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评选全省第三届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工作的通知

赣教基字〔2009〕3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党字[2009]23号)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对近年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民族教育学校)现任班主任。这次共评选表彰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育人效果显著,连续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2.能够出色完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和《关于印发< 江西省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基字〔2006〕66号)提出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学生潜能。所带班级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4、模范遵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

5.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讲究工作艺术,用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平等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相处和谐,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的好评。

6.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家访,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各地要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优,并相应开展市、县(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名额要适当向边远和农村中小学倾斜。要以评选推荐工作为契机,发现、培养、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动员广大中小学班主任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为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更大贡献。拟推荐为全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的要在学校公示一周(等额推荐),并填写“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附件二),附上被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3000字以内),以各设区市教育局为单位,于8月10日前统一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将组织考察后再确定为省级优秀班主任表彰人选,由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稿至:zwtlc@sina.com;联系人:邹文弢。

附件:一、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二、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

优秀班主任(人)

南昌市

13

九江市

11

景德镇市

4

萍乡市

4

新余市

3

鹰潭市

3

赣州市

18

宜春市

11

上饶市

13

吉安市

10

抚州市

10

合计

100


附件二:

江西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职务

政治面貌

所在学校

担任班主任时间

主要事迹

(另附3000字以内材料)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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