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09〕3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09]10号)和教育部“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视频会议的精神,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赣教党字〔2009〕23号)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决定于今年9月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主题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第六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新中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祖国建设的伟大成就,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增强对伟大祖国、党和人民的热爱,进一步把爱国情感化为具体行动,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充分利用影视资源,了解建国历程和感受祖国变化
各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了解新中国成立的艰辛历程特别是建国后取得的伟大成就,感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定信心,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为了让中小学生充分了解建国历程和感受六十年来祖国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教育部专门制作了《走进新中国》记录片和《形势教育大课堂》电视节目。全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平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校外教育网( www.xwjy.org)和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等,将于9月初播放或提供下载这些节目。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些影视素材,结合课程内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典礼中正式启动“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播放以上教育部制作的有关节目作为新学期开学的第一课。
(二)突出“我爱我的祖国”,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围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结合实际,营造气氛,开展活动,激发师生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力量同心同德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积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中小学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二是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建国英烈故事,并在校内外进行宣讲。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以新中国建设成就为主题的班、团、队等活动。四是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五是以作文、书画、摄影、摄像等形式描绘祖国、家乡建设成就。六是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中小学“我爱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方案附后)。
(三)着眼“我为祖国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在引导师生了解建国历程和感受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变挑战为机遇、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信心和勇气,把爱国热情转化为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实际工作的自觉行动。要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三、活动要求
1、在全省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是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广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组织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活动,使活动既富思想性、教育性,又富吸引力、感染力,确保“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落实的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6226544,Email: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全省中小学“我爱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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