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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7-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省级培训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09〕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学校体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厅《关于安排2009年中小学教师、校长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09]11号)安排和要求,决定由江西师范大学承办2009年中小学体育教师省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与任务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全面了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和阳光体育的意义与要求;学习掌握《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本理论,研讨交流实施新课标的经验与体会;提高田径、体操(含健美操)、武术、球类运动的动作示范技能和课堂教学设计能力;了解和体验拓展运动、定向运动等新兴体育项目的活动内容。

二、参训对象及名家分配

培训对象为普通中小学在职骨干教师。培训人数为100人(中小学各50人,各地均按中小学教师各占一半安排),名额分配如下:南昌市8人、景德镇市4人、萍乡市6人、九江市12人、新余市4人、鹰潭市4人、赣州市18人、吉安市12人、宜春市10人、抚州市10人、上饶市12人。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阳光体育运动的意义与要求、中小学体操(含健美操)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小学球类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小学田径教学理论与实践、中小学武术教学理论与实践、体验拓展运动和定向运动等。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观摩与实践操作、交流与互动等形式。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研修时间:8月1日—9日,8月1日报到。报到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寸)2张。

研修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苑路449号(南昌五中)。

报到地点:南昌五中(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苑路449号)。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21路直达翠苑路(南昌五中);广场长途汽车站乘204路(内线)——抚生路(转)221、228、229——翠苑路或丽景路(南昌五中)。

联系人:林蔚老师。电话:0791--8506324、13907085989。

五、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等,参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按“赣财行[2007]74号文第二十条的规定”回任职学校核销。

六、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培训院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要严格管理。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培训班的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要认真选送参训教师。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参训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训教师的选送工作。培训班报名按照《关于实行全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网上报名的通知》(赣教师函[2009]16号)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日—25日。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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